蹊跷的房产纠纷-续集
2006-12-10
片花:
一套房产竟成两套
(02:30:45)你有两套店面啊,卖了几套?
(03:11:31)当时谁也不知道楼下还有一间。
造假当事人如今悔恨万分
(03:39:40)拿着纸条就想吞下去啊。
(03:51:53)我是真的不想这样啊
罗敏的精神状况又成事件焦点
(03:33:51)罗敏她属于一个智障女,法律上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03:49:19)产生人格上的一些变化,以及记忆力的明显衰退。
买卖双方,各自心怀鬼胎。一起房产纠纷,多少难解谜团,《目击者》为您揭开背后的真相。敬请收看《蹊跷的房产纠纷的续集》
口播:在上一周的节目里,我们曾给您说过一个,养女找人冒充养父母,偷偷把养父母的房产低价卖给别人的故事。也许您已经注意到了,在节目的最后,养女罗敏发现,自己卖给别人的房子,竟然由一套变成了两套。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解说:2003年7月,卖主帅华茂以自己的母亲马荷香的名义,买走了罗敏在火车站的一套店面。然而在交钱后不久,罗敏和男友都对这笔交易表示后悔。
陶建国(02:54:13)我觉得至少应该一万块钱一个平方,要卖六十万。
罗敏(03:14:29)没有去,到房管局签字我没有去。
解说:按理说,没有去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房子就还是罗敏的。但是,情况却有些出人意料。
陶建国(02:50:21)不知道,就这样没有了嘛!
解说:不仅房子的产权归了别人,而且原来卖的一套房产,竟然变成了两套。
何竞远律师(03:30:22)这个南站的店面,本来是一套,后来变成了两套,当时是因由于历史的原因。
解说:何律师所说的历史原因,指的是火车站站前广场的拆迁改造。当时罗敏的养父罗时汉的一家店面,就属于拆迁范围之内。在拆迁改造完工后,业主们被拆掉的店面,统一重新分配。
何竞远律师(03:30:28)这是由于开发商,在拆迁还房的过程中,可能利益分配不均的原因造成的。它全部分配在楼上,那当然人家不原意了,楼下的店面更值钱。
解说:在业主和开放商方面几次协商之下,一套新的分配方案得到了认可。
何竞远律师(03:31:11)大部分的店面都是一楼的,就分成了两块,楼上一块,楼下一块。
解说:就这样,罗敏的养父罗时汉在火车站前广场拥有的房产,由拆迁前的一套变成了拆迁后的两套。
何竞远律师(03:31:54)一块是楼上的综合楼部分,一块是楼下的新天地部分。这两个面积加起来还是和原来的店面面积基本相同。
解说:为了了解这两个店面的具体情况,记者随罗敏来到了南昌火车站。在站前广场的综合楼二楼的这件昏暗的小房间,就是罗敏卖给帅华茂的那间店面。
罗敏(02:22:17)这就是跟当时一起分的,一个楼上、一个楼下?
对,这里就是综合楼,那里就是新天地。
解说:紧邻综合楼的这栋建筑,由于一家酒店的原因,被叫做"新天地楼",罗敏家那间楼下的店面,现在改成了一家中式快餐店。
(02:42:01)记者走进楼下餐馆。
解说:很显然,这间新天地一楼的店面,要比那综合楼二楼的店面要值钱得多。
(楼上房间画面、楼下房间画面-双视窗比较)
罗敏(03:11:31)当时谁也不知道楼下还有一间。
解说:当时,罗敏一家人只知道自己的店面,是分配在综合楼上的那间狭小房间。由于年事已高,养父母很少到火车站去。
罗敏(03:14:14)没有去看榜,没有人去,没有到火车站去过。
解说:听说记者是为罗敏德的到来,周围的邻居都围了上来。邻居们告诉我们,罗敏之所以不知道后来又分了一套房子给他,是因为,罗敏是个精神病患者!
(罗敏静帧、照片效果,加"精神病患者?"字幕,淡出......)
罗敏(03:06:25)17岁的时候,刚从学校出来,在做事,从三楼摔到二楼。
解说:由于伤势严重,罗敏住了一百四十多天的院。从此以后,她的生活被彻底改变。在这份由邻居们共同签名的证明材料上,大家试图证明罗敏的精神状况,的确存在问题。
口播:事情发展到这儿,罗敏是不是精神病患者,成了所有人关心的焦点。在朋友们看来,买主帅华茂正是利用这一点,成功地把罗敏家的房产变成了自己的家当。那么,罗敏的精神状况到底如何呢?
解说:2006年8月,罗敏被送往南昌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精神鉴定。
(鉴定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大、淡入......)
龚仁水大夫(03:50:21)花一块钱能够买多少东西,她不跟正常人一样,可能谈价啊什么的,对这个物质,可能要出五块钱,她甚至人家给她一块钱她都会同意,为什么呢?她的联想存在着障碍。
何竞远律师(03:33:51)罗敏她属于一个智障女,法律上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自己拿了别人的十万块钱,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解说:对于帅华茂和罗敏之间的房产交易,人们有了更多的想法。
陈蕾(02:34:11)我觉得是一种骗卖骗买的一种手段吧。这楼下的房子他当时就征用了,而她根本不知道有这个房子。
何竞远律师(03:35:51)他们觉得罗敏是这样一个弱智,而她的父母又有多处房产,根本就不管这件事情。所以他们就趁这个机会,把一个合同给她。
解说:按照邻居的说法,楼下的房子自从分配后,一直被帅华茂占用着。自知理亏的帅华茂深知这不是长久之计,便以要买罗敏家楼上的店面为理由,趁人不备,把已经霸占的房产,名正言顺的揽入自家门下。
口播: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就不难理解帅华茂为什么愿意花十万元买下罗敏家在综合楼楼上的那间小房间了。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利用这次交易的机会,帅华茂就找到了一个把"新天地"的楼盘也过户到自己名下的绝好机会。当然,这一切都只是一种可能,真正的动机,只有帅华茂本人才知道。但是事发后,帅华茂一直在福建。几经辗转,我们的记者才终于拨通了帅华茂的电话。
帅华茂(04:03:13)现在是她觉得后悔而已,买卖哪有这样过了几年,讲白了都已经过了起诉期了。
记者:当时的那份:授权委托书,是你让罗敏去办的吗?
帅华茂(04:01:39)因为这是她父亲的房子,我说你要取得父亲的授权以后,我们才可能进行交易。
解说:关于这份"授权委托书",当时冒充罗敏养父的,是罗敏前夫的姑爷李建华。当何律师在今年找到他调查此事时,他的反应,异常激动。
何竞远律师(03:39:40)当时他就把这个签名撕掉,拿着纸条就想吞下去啊。
解说:"我当时实在不愿意去,只是出于亲戚的关系。我意识到这可能会出问题"这是李建华在平静之后,亲手写的一段话。在这份名为"关于冒充罗时汉签名情况的说明"的材料上,李建华详细叙述了那天的情况。
李建华电话录音(03:51:53)当时她爸爸妈妈的身份证,都是她偷出来的。
解说: 按照罗敏的说法,她最终并没有去房管局签字,那么这房子的产权,又是如何被交易的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南昌市房产管理局。
暗访督查科科长:(03:51:53)当时这个情况比较特殊,但是我们肯定没有错。
解说: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1991年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产交易过程的公证应该是强制公证,而不是律师见证。而罗敏的房产交易,发生在2003年。她的那份授权委托书,恰恰是法律效力不足的律师见证。
暗访督查科科长:(03:31:33)这个应该说,是一种国际趋势,我们的律师见证还是可以的。而且政策的规定和我们的实施,有一个滞后型。
解说:虽然罗敏说自己没有去房管局签字确认,但是在产权交易书上的确有签名为"罗敏"的字迹。综合楼的那套房子,就这样过户到了帅华茂的母亲马荷香的名下。
何竞远律师(03:47:39)即使说授权委托书是真实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上写的也只是出售综合楼那一套,并没有指新天地那一套。
解说:对于这一点,房管局的有关人士,是这样解释的。
访督查科科长:(03:49:52)这个只是语言表达问题,她不是说"将火车站原安置的一套店面吗?它们两套应该算一套。就是个语言表达的问题。
帅华茂(04:02:01)她给了我授权书以后,我才去房管局交易的。
但是授权书只是对一套房子的授权,没有对两套房子的授权啊?
没有,没有,这个你可以问当事人,她又不是一个人。就是授权办南昌火车站的店面,这个东西你也想得到,当时我花这么多钱,不可能光买那上面,那不是有毛病吗,肯定是一起办的咯。
何竞远律师(03:47:52)从程序上来讲,房管部门也有一个严重的疏忽:它只是说综合楼,但在交易过程中,却把新天地的店面也给它交易了。
解说:就这样,罗敏在火车站的两套店面的产权都归属了帅华茂,而自己却浑然不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她后来甚至还陆续卖掉了养父母的两套房产,总共获利三十六万。
陶建国(03:02:14)谁赚钱啊?
你们两个人啊。
我赚什么钱啊?
这钱到哪儿去了呢?
钱用了啊。
陈蕾(02:38:18)她现在一无行为能力,第二个身上有很多病,没有生活来源啊。
解说:在朋友和律师的帮助下,罗敏已经向南昌市房管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现在,房管局已经同意就房产交易书的署名为"罗敏"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
访督查科科长:(03:49:52)如果是伪造,那肯定要撤销那个交易,把房子还给人家。
解说:而罗敏,也正在期待着,大家的努力能够帮她度过难关。
罗敏(03:15:43)我想把房子要回来,租给人家,可以靠房子吃饭。
口播:一场错综复杂的房产交易,终于走进了它的尾声。然而这似乎不是一个句号,反倒是一个问号。我们不仅要问,是什么让事情变得复杂?是什么让照规矩办事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特例。尊重产权的确认之所以如此重要,不仅因为房子是我们生活的重要财产,更因为产权确认的背后,折射对人的劳动乃至对人的根本尊重。